考試成績公布后,全科成績達到預合格分數(shù)的考生可按照云浮市財政局(網(wǎng)址:http://czj.yunfu.gov.cn/→點擊“公告欄”)公布的“云浮市2024年度初級會計專業(yè)技術(shù)資格考試資格審核現(xiàn)場受理時間、地址一覽表”要求,于2024年6月19日-30日(不含節(jié)假日)期間到指定場所提交復核材料。
本人因事無法前往須委托他人送審的,要提交培訓委托書,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《關(guān)于做好資格考試報名初審考后復核工作的通知》(人考中心函〔2014〕45號)文件要求,凡未按規(guī)定要求和時限提交復核材料的考生,視為自動放棄;逾期和資格復核未通過的人員不予核發(fā)證書。
1.《考生信息表》原件1份(有填報工作單位的,須單位初審加蓋公章或人事部門章),收原件。
2.考生有效期內(nèi)的居民身份證、初級會計職稱證書和學習(或?qū)W位)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,驗原件收復印件。
3.持有國外學習證書報名的,還需提供國家教育部門的學習認證報告原件1份,驗原件收復印件。
4.委托他人送審的,須提交培訓委托書。 |